2018年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8-11-22 15:26:20在线客服:

   2018年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8年11月22日讯: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yzdxzp.njhosting.cn/yzdxzp-2312/pages/index.html),选择“医护岗位”进入注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22日8:00—2018年12月4日11: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22日8:00—2018年12月 5日11: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22日8:00—2018年12月6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报名费概不退还。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7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经审核人员同意,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医院网站公告。

  4.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一人一号”、准确畅通,以便医院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及内容见附表,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医院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 面试:12月9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医院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3.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注意事项

  1.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笔试和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须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2. 面试前,医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12月9日上午;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409室。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资格复审未通过不能参加面试,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须在签订就业协议时提供原件。

  四、体检、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招聘考试成绩等。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

  5.拟聘用人员入职报到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6.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9

  联系人:刘老师、史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6

2018年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xls
文件类型: .xls cdb6dce6793fc952cb4b51ca51729c02.xls (24.00 KB)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18年11月2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