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州市椒江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11:28:48在线客服:

   2018年台州市椒江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人员公告

  2018年11月16日讯: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在湖北医药学院面向全国招聘28名医学类人员,本次招聘人员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椒江简介

  (具体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三、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附表2)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椒江人才网(http://60.191.152.51);

  2.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http://www.jj.gov.cn/col/col1313385/index.html);

  3.各相关高校官网;

  其中,椒江人才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或登录椒江人才网(http://60.191.152.51)等网站下载“椒江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进行预报名,将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wsjrjk@163.com,预报名后需打印1份纸质报名表带到招聘会现场。现场报名时考生应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3,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个人简历及成绩单、获奖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工作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现场招聘会报名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周二)上午9:00—11:30。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进入考试,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试形式: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1)高层次人才(硕士或副高及以上)和有工作经历的事业正式在编人员以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2)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考试总成绩分组从高到低排序,按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可现场直接签定就业协议书。考试安排在报名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体检对象凭就业协议书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限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均不再替补。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至2018年11月20日,工作经历计算至2018年11月20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需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证书。

  3、符合条件的中高级职称人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6、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员至少须在椒江区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5年,在规定的服务年限内不允许流动。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两次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聘。

  7、招聘工作由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6-89023710、89069368

  联系人:阎老师、阮老师

  邮箱:wsjr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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