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锡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9 16:50:49在线客服:

   2018年无锡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18年11月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和督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太湖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负责车辆驾驶及办公室后勤工作)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宜兴户籍;

  6、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满五周年。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

  2、报名地点:宜兴市太湖办(人民南路52号)二楼207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考资格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体检、考察

  1、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2、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四、录用

  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享受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二)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宜兴市人才网(www.yxhr.com.cn)、宜兴市发改委网站(www.yixing.gov.cn/fgw)上公布。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监督电话:87978902、87978901、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太湖办负责解释。

  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