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安市精神病院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5 17:02:54在线客服:

   2018年广安市精神病院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2018年11月5日讯:广安市精神病院(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人员(编外临时聘用)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编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中文、新闻、文秘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精神病院综合楼三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填报《广安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持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白底)1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5、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言谈举止、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7、试用:从体检合格者中等额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8、签订合同:试用合格后,聘用人员与广安市精神病院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按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待遇,按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绩效工资,工资待遇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缴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取消聘用出现的缺额从参加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

  4、报名电话:0826-2349401

报名表t.doc
文件类型: .doc c72c0dbdad791a134508440250f87fbd.doc (25.00 KB)

  广安市精神病院

  2018年11月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