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10月30日讯:因工作需要,市妇幼保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保健、护理等专技及工勤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现场报名,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门诊北楼四层会议室(廊坊市广阳道168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表(贴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3)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及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
(4)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A4纸),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共4张。本次招聘所需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五、考核并公示拟聘人选
由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进行资格复审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
1、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0316-2336066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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