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云阳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10-27 08:55:18在线客服:

   2018年重庆云阳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10月27日讯: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5.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自愿在所报考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

  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13:00参加重庆市2018年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陈家坪展览中心),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11月10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11月11日上午9:00-10:30参加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告知为准)。

  2018年11月13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公布本次招聘空缺岗位指标。

  第二批:

  2018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参加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11月30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12月1日上午9:00-10:30参加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通知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3)《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4)本科、专科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须提供规培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或住培基地2016级的在培证明。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

  各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考试考核办法

  采取专业技能实作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实作技能。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实作成绩。

  2. 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考试考核办法

  (1)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祥见《一览表》(附件1),分值100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2)面试(分值100分)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名单于每一轮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取得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于2019年7月3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7月31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按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集中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9月30日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所报考的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云阳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王孟平:55339503

  母峻华:1871642383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

  3. 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 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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