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城市大学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7 10:35:35在线客服:

   2018年温州城市大学选聘公告

  2018年10月17日讯:温州城市大学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通过整合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温州老年大学、温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温州社区大学等办学资源组建成立的一所专事于市民终身教育的开放型大学。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2018年温州城市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到2018年10月16日。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选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8日。

  咨询电话:0577-88109569 胡老师

  0577-55877568 夏老师

  2.报名方式:有意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温州城市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把该登记表电子稿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wzcsdxrs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温州城市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报名表中需插入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只需要电子扫描件,原件待资格复审时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温州城市大学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温州城市大学在报名结束后完成报考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在10月30日至10月31日8:30-11:30,14:00-16:00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城市大学明德楼508室(龙湾区瑶溪街道雄心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考相关材料(申报表、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人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单寸照片1张)到温州城市大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

  3.资格审查后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商人社局确定是否开考。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综合比选。采用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在20分钟之内,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者,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核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城市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城市大学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城市大学网站 “人事管理-人才引进”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七)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温州城市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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