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2 17:47:59在线客服:

   2018年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2018年10月12日讯:为推进长安区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经司法局党组讨论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共计18人,主要从事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西安市户籍,20至4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有法律、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

  三、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三年满后不予续签。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

  四、报酬待遇

  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分基础性工资和地区差异工资两部分,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础性工资1700元/月;地区差异工资300元/月。

  五、社会保险

  公益岗位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即缴纳社会保险,具体项目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金缴纳基数随当地社平工资变化调整。

  六、报考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七、报考及资格审核

  1、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填写《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报考表》,打印表格后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报考表》、户口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籍在线印证报告)、退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办公室(长安区行政中心东九楼91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者要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八、招聘程序

  (一)面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内容:考核应答及应变能力。

  (二)政审复检

  时间及地点:待定

  (三)录用

  此次录用人数共计18人,笔试考核通过的人员在面试考核中按照1:3的比例进行择优录取;各项考核通过的人员,电话通知上岗培训,试用期两个月。

  九、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所有。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7bd01a9523463a25255449e521697b4.doc (18.50 KB)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

  2018年10月1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