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纪委监委和旗委巡察办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10:35:51在线客服:

   2018年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纪委监委和旗委巡察办选调公告

  2018年10月10日讯:为了配齐配强旗纪委监委和旗委巡察机构工作力量,现申请面向全旗选调7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旗选调7名苏木乡镇、行政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其中旗纪委监委工作人员4名,旗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勇于担当;

  4.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5.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10月8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指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历,不含实习工作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近三年实绩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无其他法规政策限制和不适合担任纪检监察干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自愿报名

  1. 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

  2. 报名地点:旗纪委监委组织部

  (1)干部本人填写《选调干部信息登记表》(附后),所在单位签字、盖章。《选调干部信息登记表》在达茂党建网、达茂旗纪委监委网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寸照片3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低于50k)。

  (二)资格复审

  旗纪委监委会同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旗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

  委托考务中心原则上按照1:3比例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委托考务中心原则上按照1:3比例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旗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审档工作,形成考察报告。

  (六)拟定人选

  考察组向旗纪委监委汇报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选调试用

  旗纪委监委对拟选调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正式确定

  旗纪委监委根据鉴定结论正式确定选调人员,并在达茂旗党建网、达茂旗纪委监委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达茂旗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8422363。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中共达茂联合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达 茂 联 合 旗 监 察 委 员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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