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市第四医院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0 15:19:04在线客服:

   2018年西安市第四医院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8年9月20日讯: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特殊紧缺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 ,具体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书复印件、一张一寸彩照来我院人事科进行报名,并现场填写《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人事科通过电话告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我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我院协助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29-87480712

  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14:00-17:50(工作日)。

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表a.docx
文件类型: .docx 37826916df5f141420fa731f3d889189.docx (52.04 KB)

  西安市第四医院

  2018年9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