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明清流县统计局招聘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3 14:24:39在线客服:

   2018年三明清流县统计局招聘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18年9月3日讯:为高质量完成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清政文〔2018〕56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统计局拟从社会聘请3名临时人员从事县“四经普”办公室工作。

  一、聘用人员工作职责

  在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培训全县经济普查普查区图绘制、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数据处理、和普查登记等工作。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包括电脑打字、电子表格制作,能够按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在工作期内无故不得辞职;聘请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日至9月7日。

  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一份等资料到县统计局报名,进行初审。

  报名联系人:陈奕华,联系电话:0598—5322454,手机:13656907177。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3名。

  四、聘用时间及报酬

  聘用人员使用年限原则上暂定8个月,初步定为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止,具体可视“四经普”工作需要调整。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为固定月薪2000元/月,不支付其他报酬。

  清流县统计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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