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浦东新区宣桥镇第二批村两委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4 15:45:35在线客服:

   2018年上海浦东新区宣桥镇第二批村两委外招聘公告

  2018年8月24日讯:按照“科学、公开、公平、透明”原则,现就招录在宣桥镇村级组织协助村两委干部从事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工作的村两委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从事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宣桥镇户籍;在宣桥镇域范围内拥有房产证明(含动迁安置证明),户籍可放宽至本区;父母及配偶具有宣桥镇户籍或在宣桥镇域范围内拥有房产证明(提供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或房产证明),户籍可放宽至本区。

  2、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或实际工作经验,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以《2018年宣桥镇第二批村两委外工作人员岗位招聘简章》为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10:00至8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文件小于200k),选择报考岗位,此次招录的岗位与宣桥镇2018年8月10日推出的村两委外工作人员B类岗位同一批次进行笔试和面试,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和面试方式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9月1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8年8月30日10:00至8月31日16:00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9月7日10:00起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个人笔试成绩。

  对于笔试合格人员,根据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查询时间:2018年 9月12日10:00起,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及需要考生提供的材料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招聘单位在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中,如报考人员提供不出承诺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与宣桥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按照每年年初区人社局向宣桥镇下达的村两委外工作人员的收入限高线和薪酬总额,确定当年度收入,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报名人员与报名岗位所属村级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录岗位不得报考。

  九、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岗位要求等信息存在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宣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58181608;

  考务咨询电话:586013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12;

  监督电话:20742809。

  招聘简章:

  

  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