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顶山市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2 16:23:03在线客服:

   2018年平顶山市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2018年8月22日讯:为全面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和平顶山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2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招聘研究生1名、本科生2名,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10名、专科生9名。

  二、招聘条件

  1.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应聘人员不受毕业年限、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卫生工作需要。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方式方法,依法依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2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 9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县卫生计生委(县龙山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东5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5-7068031、0375-5161176。

  3.报名要求: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2。达不到1:2的,需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调整到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

  (2)对于报考县级医疗机构的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报考不受招聘岗位比例限制,可不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

  (3)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8张。

  (4)采取网上认证的办法,当场确认应聘者的学历。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敬业精神等。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

  4.对免笔试的考生,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应当场加试。

  (四)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待遇保障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不受服务期限限制。

  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六、组织领导

  成立郏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乔东涛(副县长)

  许红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中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梁发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 根(县编办主任)

  李 洁(县教体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广杰(县卫生计生委主任)

  董备战(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委,张广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姜辉亮、县编办副主任仝军戈、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伟阳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纪律要求

  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工作。对发现违犯相关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5324。

2018年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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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郏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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