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劳动保障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6 16:26:00在线客服:

   2018年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劳动保障员公告

  2018年8月16日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9:00-8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考试报名”,选择进入 “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员”页面,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8月24日9:00- 17:30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8年8月30日9:00-2018年9月1日9:30

  2、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9月1日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笔试考察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网上打印),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公布,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对象依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笔试60分以上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5(含1:5)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主动放弃复审和不按规定时间内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提前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查。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用人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九)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 录用人员须服务满一年及以上,若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7117907

  报考咨询电话:0574-87426607  

招聘岗位.docx
文件类型: .docx ea90d4daf47a9fc12ec527115fe39bae.docx (12.00 KB)

  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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