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4 08:38:03在线客服:

   2018年佛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8年8月14日讯: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科研员1名,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工作。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高等教育学(A040106),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

  (二)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三)其他要求:具有扎实的高等教育学专业知识及教育理论水平,能深入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和政府政策,为佛山发展高等教育制定政策,制定项目合作方案;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地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研究成果显著,有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括境内及境外学校)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境外高校毕业生,统一由招聘单位提交有关资料给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委托高校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科专业相近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教育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联系电话:83205038,联系人:梁老师。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