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7 10:37:28在线客服:

   2018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年8月7日讯: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分局综合岗位人员2名。

  办公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18岁-35岁,专业不限,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000-2200元/月,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的形式,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其他福利参照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区政府有关规定实行。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发送“姓名+性别+手机+学历+专业+个人简历”到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邮箱guotuxn@163.com。

  (三)咨询电话:0771-2100137(请在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时间段内拨打)。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我分局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

  2018年8月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