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安市万安县司法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7 11:31:49在线客服:

   2018年吉安市万安县司法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公告

  2018年7月2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招聘1名辅助人员到万安县公证处从事公证员辅助工作,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性质

  公证辅助人员1名,合同制人员,聘期三年,合同期满续聘。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万安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公证员资格放宽到62周岁(195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放宽至45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法律类专科或全日制计算类本科以上;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公证员资格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单位承担“五险一金”。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证员资格的可协商增加。

  五、招用程序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4)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证员资格者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2日18时;报名地点:万安县司法局一楼大厅(万安中学旁)。

  3.资格审查及考核。对报名的人员由县司法局组织人员进行进行审查和基本知识考核(报名人数为多人的,择优录取),审查和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万安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万安县司法局咨询(0796-5701277)。  

附件: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ed91c64aeeae3fb7ee7fbc8ce9adc641.doc (39.50 KB)

  万安县司法局

  2018年7月2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