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1 08:52:12在线客服:

   2018年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7月21日讯: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托管的上海市龙华殡仪馆、上海市宝兴殡仪馆和上海市益善殡仪馆等4家单位均系上海市民政局所属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市区的殡殓服务、火化服务及相关延伸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4〕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有志于投身殡葬服务事业的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2018年事业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0日8时——2018年8月3日16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中国邮政挂号信形式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文定路81弄1号楼5楼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人事教育部收。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fisrjbzp@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见附件一)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3、个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个人页)

  4、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5、个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7、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限报名应聘一个岗位。考聘工作小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按照《招聘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基本素质能力测试》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具体通知。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具备面试和递补资格。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组织面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恕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经笔试、面试后,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3、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备递补资格,不纳入本次拟录用名单。

  五、体检

  由中心统一组织,到本市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六、考察

  由中心牵头,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其它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64278569

  监督电话:64278534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文定路81弄1号楼5楼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人事教育部

  邮箱:fisrjbzp@163.com  

附件1:招聘简章
文件类型: .xls eaea9e784a344ac7a9f29e8a54cfd57e.xls (41.50 KB)
  
附件2:报名表
文件类型: .doc 9e65ddc20a3fed910ca956c5e9532ef0.doc (55.00 KB)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