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宁市青秀区共青团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10:46:54在线客服:

   2018年南宁市青秀区共青团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年7月2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我委根据自身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优先,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团委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0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岗位职责

  办公室助理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位),负责文秘、组织、宣传、统战和志愿者管理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楼0922室。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5826550

  联系邮箱:nnqxtw@163.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考生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考生简历1份;

  (4)《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此次招聘不进行笔试,我委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筛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2、面试内容:共青团团务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84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f28c8c833338e4654927e8768e8d1eca.doc (33.00 KB)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