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市宜黄县乡村医生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2 10:06:53在线客服:

   2018年抚州市宜黄县乡村医生竞聘公告

  2018年7月12日讯: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今年在全县启动乡村医生竞聘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公告如下:

  一、竞聘范围、岗位及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195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女性55周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能服从一体化管理、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未满2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解除处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2年的;

  3、执业活动超出规定执业范围,乡村医生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至报名之日还未纠正行为的;

  4、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自接受处理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5年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竞聘程序及方法

  (一)竞聘方法。采取竞聘择优的形式,对报名乡村医生进行公开竞聘,竞聘采取考试、年度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方式。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乡村医生报考不指定岗位,竞聘录取由县卫计委按照录用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录用分配原则:

  1、在同一村注册分数高的,优先申请注册所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岗位。

  2、注册所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岗位已满的,按得分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申请到本乡镇其它有空岗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3、注册所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岗位已满的,本乡镇其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岗位也已满的,按得分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申请到其它乡镇有空岗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4、原注册在同一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竞聘原注册岗位的人员,按参聘人员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确定其所注册村卫生计生服务岗位。

  5、竞聘非注册所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岗位人员,竞聘同一岗位的,按参聘人员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确定村卫生计生服务岗位。

  (二)竞聘程序

  共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年度考核及满意度测评、公示、签订合同聘用等七个程序。

  1、发布公告(2018年7月10日—17日)

  通过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各村委会宣传栏向社会发布竞聘公告。

  2、报名(2018年7月10日至20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前(截止到2018年7月20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各乡镇卫生院。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乡村医生执业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村委会签署意见的《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资格审查(2018年7月23日至25日):报名时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资格初审,25日17:00前汇总后统一上报县卫计委,由县卫计委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7月27日;发放地点:各乡镇卫生院。

  4、笔试及相关规定

  笔试成绩为100分,结果应用占40%;电脑操作100分,结果应用占10%。

  (1)考试内容:乡村医生工作内容为主,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基本知识。

  (2)考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进考场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年度考核及满意度测评(8月1日至8月4日)

  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结果应用占35%;满意度测评总分为100分,结果应用占15%。

  (1)年度考核方法:由乡镇卫生院对各乡镇参加竞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内容: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工作业绩考核,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基药执行、新农合政策规范执行、其他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

  (3)满意度测评方法:由各乡镇组织各村代表对报考本村卫生室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人数为20人,其中村干部4人,群众16人。

  6、公示(2018年8月6日至8月13日)

  根据笔试、考核及满意度测评综合考评结果公示一周,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各乡镇卫生院及各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

  7、聘用(2018年8月17日前完成)

  公示一周无异议,经县卫计委研究后,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按照一体化管理模式纳入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解除聘用。对落聘的乡村医生,允许留在原籍继续执业,但不享受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待遇,如出现空白村,可以再次参与竞聘。

  三、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宜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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