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6 09:34:17在线客服:

   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公告

  2018年7月6日讯:为进一步推进普陀区医共体快速发展,加强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事业编制医务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25名,其中普陀区妇计中心委托招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具体由普陀区医共体牵头单位普陀医院负责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普陀医院人事科(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住院部12楼东面1211室),联系电话:3030030、3860382。

  3.报名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所需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工作相关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后根据岗位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和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普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填报志愿

  经体检合格者,按岗位类别由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聘用单位,如考生选择自动放弃填报志愿的,则按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填报志愿结束后,由各聘用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若有考生首轮志愿填报全部结束后提出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则由在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中(已填报志愿的人员除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到该放弃岗位。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区纪委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0580-3089605。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上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33/index.html)

  (三)普陀医院网站:(http://www.zspt-hospital.com/)

  其中,普陀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五、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52118。

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计划区属医疗卫生单位f.xls
文件类型: .xls cc034247d19b546021050fe35fefbc01.xls (31.50 KB)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