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5 17:44:22在线客服:

   2018年宁波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8年7月5日讯: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江北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审批代办工作人员1名(高薪招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务实,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有基本建设审批代办工作经验者,可以放宽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市户籍,身体健康;

  4、要求具有5年以上的甲级以上设计院,一级以上房产开发公司和建设单位相关工作经历;城建工程师以上职称;

  5、熟悉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报批流程,熟悉场地设计、城市规划、生态保护、市政交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能独立完成规划、设计的总图布置工作并具有实际操作项目能力;

  6、熟悉不同风格类型的方案设计工作、扩初设计、善于归纳整理设计资料;熟悉使用相关设计软件,具有丰富的室外工程经验,熟悉各种构造做法,具有良好的现场协调能力和项目操作能力。

  (二)审批咨询台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窗口工作,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的文字、讲解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女性,身体健康,能听懂宁波话,举止端庄,语言流畅,有较强的亲和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审批业务协调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要热爱行政审批工作,能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协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窗口工作,有爱岗敬业和主动服务的意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户籍不限,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16时—7月12日上午11时。

  2、报名方式: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蓝底或红底,电子照片在30K以内,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9719009@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联系电话:87358210 联系人:陈老师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将于2018年7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二楼开标室(惠贞书院小学部西边)。

  3、注意事项: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及报名简章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不能出示身份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内容:考试为一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为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有关网站公布。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三)资格复审

  笔试开考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服务期一年),并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六)递补规定

  因拟录用的人员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要提交书面材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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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