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5 11:04:26在线客服:

   2018年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18年7月5日讯: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派遣至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财务部岗位

  1、岗位职责: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审核凭证,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严格票据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4、专业要求: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专业;

  5、熟悉财务工作的相关法规制度和办事程序,有比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并持有会计上岗证;

  6、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二)经营部岗位

  1、岗位职责:公文撰写、沟通协调(信访事件、纠纷事件等)、租赁合同及各类协议法律意见审核;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

  5、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有政府单位工作经验者或有从事法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管理部岗位

  1、岗位职责:工程管理、查勘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公文撰写、沟通协调等工作;

  2、应届毕业生,性别不限;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如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建筑学等专业;

  5、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四)产权部岗位

  1、岗位职责:

  (1)负责福田区政府公共服务用房和产业用房规划设计审查、建设实施监督、项目验收及物业接收工作;

  (2)负责福田区政府物业更新改造工作;

  (3)负责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清理移交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

  4、熟悉各类建筑设计规范、掌握建筑设计基本程序、主持或参与过工程项目设计工作。

  5、熟练操作CAD及OFFICE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工作富有激情并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7、具有建设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至7月19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深圳市人才交流市场 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0日

  网络报名:请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wyb@szft.gov.cn (标题请备注“姓名+报名岗位+毕业院校+专业”):

  (1)《XXX(姓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发表的文章、所获奖项等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名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劳动合同

  1、派遣管理。由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工作。

  2、薪酬待遇。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实施办法》(福府办〔2015〕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岗位为三级用工岗位,转正后年度核拨经费约12万-14万元(含五险一金等),详情面议。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任务、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应聘申请: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_《XXX(姓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10737541263808d722a7d02e90ba94e8.doc (3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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