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莆田秀屿区补充编内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4 11:53:28在线客服:

   2018年莆田秀屿区补充编内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7月4日讯:秀屿区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第一轮工作已结束,根据省里文件通知及招聘方案规定,现将2018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中小学面向本市招聘,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莆田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莆田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特殊教育面向全国招聘;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专门岗位报考对象仅限于在我市服务及我市生源在市外参加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2018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8个岗位,共14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考生7月11日-17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7月18日(上班时间)前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一份送秀屿区教育局人事股(208)审核认定,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加分待遇。

  第一轮报考秀屿区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且未被聘上者,如第二轮补充招聘也报考我区,也须于7月18日前到秀屿区教育局208室确认签名。

  五、确定面试人选及组织面试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合格线按我区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所有考生有效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划定,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具体细则见2018年3月9日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网址http://www.ptxy.gov.cn/zwgk/gs

  gg/201803/t20180309_930059.htm)。

  第二轮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及微信公众号“秀屿教育”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5894433  

附件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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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屿区招聘新任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