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4 08:35:33在线客服: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人才招聘公告

  2018年7月4日讯: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0年,是我区建院最早、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设备最先进的精神卫生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以精神卫生专科为特色,内外妇儿协同发展,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专科强综合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2017年我院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合作办学,正式成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是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研教学基地。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全区招聘:

  一、岗位需求表

  见附件

  二、其它要求

  1.医学院校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同时取得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者优先;

  2.应聘者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3.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

  4.热爱医疗工作,品学兼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自愿在我院从事心理咨询工作;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者。

  6.经医院考核聘用小组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发基本档案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薪金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医院为新录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报名考生将个人简历、学历证(含有效期内的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于2018年7月10日下午17点前交至3号楼三楼319人力资源部或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nmsyyrlzyb@163.com。

  联系人:仝老师 电话:0471-4935351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q.docx
文件类型: .docx 20843458c9773eb956db0fc409fef8e3.docx (11.86 KB)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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