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6 16:31:00在线客服:

   2018年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6月26日讯: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18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四)应聘人员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成报到手续;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招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范围

  1.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7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6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wsjs.tj.gov.cn)及天津卫生人才网 (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三)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并主动向我单位咨询本人情况是否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时至7月9日下午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时至7月10日下午24:00时止。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8日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开始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及人员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单位党支部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二)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五)相关咨询信息: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58077801

  联系人:费春妍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022-580778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招聘计划表.xls
文件类型: .xls 3b1e0790571873e8ea7b97c19c99c6ab.xls (27.00 KB)

  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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