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雅安天全县污染源普查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8-06-20 16:37:29在线客服:

   2018年雅安天全县污染源普查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次)

  2018年6月20日讯:因我县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污染源普查专职工作人员9名,聘用时间为1年。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积极向上;

  3、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0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公告在天全之窗、指尖天全、天全电视台上公开发布。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1日。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等证明材料发送至119821974@qq.com(姓名+应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35—7225976,联系电话:18090117383,联系人:杨女士。

  2.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天全县污普办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上午9:00时。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前9人参加体检,体检在天全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5.聘用。由招聘小组按聘用程序上报同意后,按照平等原则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工资待遇。试用期及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天全县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7.有关问题说明。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招聘期间,因个人原因或报名表联系电话不畅通逾期未能参加应聘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天全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应聘报名表f.doc
文件类型: .doc 88ba2378fddb7b92447f00efbe1093dc.doc (41.04 KB)

  天全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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