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安市吉水籍教师、卫生计生专技人员调入绿色通道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2 11:25:42在线客服:

   2018年吉安市吉水籍教师、卫生计生专技人员调入绿色通道公告

  2018年6月12日讯: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批转吉水籍在外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我县工作(即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6]154号)精神,我县2018年继续开通吉水县在外工作的教师、卫生计生专技人员调入我县工作的“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对象

  1、在吉水县外工作的吉水籍教师、卫生计生专技人员;

  2、在吉水县外工作的非吉水籍教师、卫生计生专技人员,其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的。

  二、调入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的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含试用期);

  3、年龄条件: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其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卫计系统护理人员必须在35周岁以下。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或优秀;

  6、调入单位必须有空余编制和相应的岗位空缺。

  7、调入调出单位原则上应区域相似(城区单位调动到城区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但由于县城幼儿园无空编,今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幼儿教师将全部安排到乡镇幼儿园)。

  三、办理程序

  1、报名。符合“绿色通道”办理条件的在外教师、卫生计生专技人员于7月2日至7月13日工作日分别向县教育体育局、县卫计委人事股提交如下材料,并用适当厚度抽杆夹将材料汇集成册再加上封面及目录(见附件3),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1)《吉水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报名表》一式1份(附件1。原已提交相关资料的人员都必须重新填报本表)。

  (2)《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6份(附件2。在申请阶段,本表仅做报名表的补充表用,不代表已审批同意调入。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调出单位所在编办、调出单位所在组织人社部门需同意并加盖公章,调入方不要盖章,拟调入单位及有关信息暂不要填写。以上空白信息待确定调入单位后,再予补充。原已提交相关资料的人员都必须重新填报本表)。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执业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本人非吉水籍而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的证明或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

  (9)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招聘或安置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调出方发文机关或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其中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入编的提交招聘文件,“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通过安置方式入编的提交安置文件。

  (10)《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调出方人社局或档案管理机构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11)所在单位的编制证的复印件或编办出具的现工作单位性质及在编证明,复印件需调出方编办盖章,注明“复印属实”。以上材料须证明其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12)参加工作以来历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调出方单位、主管部门、人社局或档案管理机构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13)调出单位出具的该同志无违纪违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教学段、学科(所在岗位)证明原件(见附件4)。

  (14)申请调入我县县直单位的,须提交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区域、管辖的证明原件(见附件5)。

  (15)工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需人社局或档案管理机构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16)其他有关材料。

  2、资格审查。根据“绿色通道”办理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绿色通道”工作全过程。

  3、面试。教师的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卫生计生专技人员的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得分70分及以上者入闱体检。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考察、选岗。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心理状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考察合格者,同类人员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单位。

  6、公示、调动。拟调入人员在吉水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调入的,县人社局将拟调入人员的情况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人员管理

  申请调入人员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有关说明

  1、本公告所称吉水籍系指拥有吉水户籍或籍贯(以户口本籍贯栏记载为准)为吉水县。

  2、本公告所称“城区单位调动到城区单位”中城区单位系指单位地址在城区范围内,且属于县(市、区)及以上直属单位。

  3、已安置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服务期可视为在编经历(仅限“绿色通道”资格认定)。即上述人员于2017年及以前安置的,可以报名。

  4、由于教育工作的特殊性,教师一般在9月份参加工作。本公告所称“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可以针对教师将在编在岗工作时间截止到9月份。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教师可以报名。

  六、其他事项

  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吉水政府网(www.jishui.gov.cn)。

  咨询电话:0796-8680574(县教体局)

  0796-8680896(县卫计委)

  0796-868982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1:吉水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报名表.doc

  附件2: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doc

  附件3:调入人员材料集册(绿色通道)封面及目录.doc

  附件4:单位证明范本.doc

  附件5:单位区域证明范本.doc

  吉水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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