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事业单位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5 16:06:22在线客服:

   2018年上海事业单位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公告

  2018年6月5日讯:为更好地适应人民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力量,及时有效预防与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纠纷专职调解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共6名)

  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6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成年公民;

  3、大专以上文化;具有近三年以上物业管理、法律、管理、社会类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

  4、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做群众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均在上海市范围内。

  三、工作职责

  专职调解员对物业纠纷进行调解,其中包括纠纷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制作文书、统计工作和案卷归档等,以及完成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区人民调解协会交办的其它相关任务。

  四、聘任、管理、培训和待遇

  (一)专职调解员由区人民调解协会统一聘任,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人民调解协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日常工作由区人民调解协会进行管理,年度考核由区人民调解协会负责,并接受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专职调解员聘,经年终考核称职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二)岗前培训:专职调解员统一由区人民调解协会组织实施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三)待遇:面议,统一缴纳社会统筹金。

  (四)个人简历发送至chenlili@shpt.gov.cn ,区人民调解协会将择优通知面试。

  联系人:陈老师 52564588*7287

  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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