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广西钦州商贸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5 10:23:02在线客服:

   2018年度广西钦州商贸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5月25日讯: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自治区直属全日制自治区级重点、自治区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钦州市南珠西大街138号,现有教职工159人,开设有会计、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9个专业,在校学生3327人,年短期培训1000人次以上。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同意,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8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专任教师岗位6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要求;

  (五)遵纪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期限:2018年6月6日-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休息日8:30~5:30(中午不休息),过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钦州市南珠西大街138号,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办公室。

  (二)报名办法

  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名时必须写清楚所报岗位名称。

  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本人所交材料不齐或因表格填写错漏,造成报名信息与现场审核不相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凡谎报个人信息或使用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并粘贴一寸彩色近期证件照;

  (2)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还在其他单位就职的,必须出示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考的证明)、获奖荣誉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同时提供该证件照的电子版照片)。

  (三)资格审查:通过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如发现应聘者的条件不符合我校公布的相关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我校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符合条件可以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 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笔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决定是否开考。

  2.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同时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内容,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60%。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4.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自治区供销联社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故不能亲自前来领取准考证者,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的委托函和委托人身份证,方可代领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决定是否组织面试。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总成绩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 面试形式有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

  (1)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教学能力,包括教材分析、教案编写、教法运用、教学技巧、专业知识及能力展示。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

  面试成绩=试讲得分×60%+专业技能测试得分×40%

  2.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名认可。

  (三)考核

  1. 考核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2. 考核方式。包括量化考评和综合考核。

  ⑴量化考评。量化考评最高分值为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近三年(指2015年7月1日以后至考核提交材料之日止)专业技能工作实绩、学术技能水平等情况,评分要素具体见《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2)。

  量化考评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综合成绩+量化考评分”核算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员。

  ⑵综合考核。通过采取个别谈话、面谈、查阅档案等形式综合考核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若某岗位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

  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最终成绩、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校统一组织应聘者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确认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后,经我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学校校园网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并享受我校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学校网页:http://www.qzsmxx.com

  报考咨询电话:0777-2822665,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138号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考核量化评分表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

  2018年5月23日

  附件1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岗位要求条件

备注

电子商务教师

2

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电子商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无职称要求。

年龄计算均以7月1日为界限。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的。

学前教育教师

1

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无职称要求。

音乐

教师

1

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音乐学、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无职称要求。

艺术设计教师

1

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艺术设计、

美术学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无职称要求。

会计

教师

1

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无职称要求。


附件2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考核量化评分表

                             级  别

                      分 值

   类  别         等 次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县处级

县处级以下

备注

个人荣誉

个人参加专业技能比赛获奖(本项累加最高4分)

一等奖

4

2

1

 

 

 

二等奖

3

1.5

0.8

 

 

 

三等奖

2

1

0.5

 

 

 

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比赛获奖(本项累加最高4分)

一等奖

3

1.5

0.8

 

 

 

二等奖

2

1

0.5

 

 

 

三等奖

1

0.5

0.25

 

 

 

个人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立项(本项累加最高4分)

一级/重点

主持人

4

2

1

 

 

 

参与人

2

1

0.5

 

 

 

二级/一般

主持人

3

1.5

0.5

 

 

 

参与人

1.5

0.7

0.25

 

 

 

三级

主持人

1

0.5

0.25

 

 

 

参与人

0.5

0.25

0.12

 

 

 


说明:

  1.由进入考核程序人员申报,同时需提交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考核期限是指从2015年7月1日至考核提交材料之日止。

  2.个人荣誉中的“奖项”指个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教学改革立项(须完成结题验收)等,所获荣誉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具体见分值表)。

  3.“同一年度相同荣誉的只取最高分值计算”,即是指同一项业绩获不同级别的奖励只取最高的奖项计算。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