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劳务派遣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4 17:51:06在线客服: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劳务派遣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5月2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光明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5月24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证书及验证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需有关计生部门盖章。如来不及提供,可先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5,在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提供《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但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一张本人近期的1寸彩色证件照;

  (6)有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相关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一楼消委会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只收取材料,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将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确保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酌情采取适当的考核方式.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两年,期满后能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

  本公告由光明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88211062

  附件1:光明新区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招考岗位计划表s.doc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docx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