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聘公告
2018年吉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聘公告
2018年5月18日讯:吉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吉林大学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国际交流、港澳台交流和汉语国际推广三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韩语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及敬业精神。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具有良好的中外文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调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用工形式与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制外社会用工人员均采用人才派遣形式用工。薪资待遇参照吉林大学相关标准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吉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委托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人才市场)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3日。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邮箱:1203074414@qq.com,邮件标题应采用“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
省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 0431-85611129 马老师
0431-85166657 李老师 吉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从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下载《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附件1),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网络查询证明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网上资格审查
由彩虹公司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彩虹公司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
五、聘用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程序办理与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事代理聘用手续,签订人才派遣劳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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