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大学招聘网络工程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8 17:54:37在线客服:

   2018年宁波大学招聘网络工程师公告

  2018年4月28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首席网络工程师3名(因前2次公告无人报名现再次发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四、聘期任务

  首聘期为3年,聘期内完成以下工作:

  1.项目要求:

  (1)重点项目(2项):带领开发团队设计研发学校核心业务系统:人事综合、学工、教务、研究生、财务、后勤、资产或科研等管理系统;总开发量100万以上。

  (2)一般项目(至少每年3项):单项研发费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3)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一项,或纵向类项目累计获得50万以上项目,或获得横向经费合计100万元以上。

  2.其它工作要求:

  带领研发团队,并完成团队任务;且每年完成满足学校信息化综合改革要求的智慧校园系统架构、数据分析、公共服务的调研报告、总结报告至少一份。

  五、待遇及考核办法

  1.除事业单位薪酬待遇之外,另享受固定津贴15万元/年;

  2.学校给予一定购房补贴。首聘期内:8万元/年×3年=24万元,首聘期满,对照聘期任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对续聘者,学校再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具体发放标准参考下表:

聘期

聘期任务完成情况

聘期内购房补贴(万元)

考核后购房补贴(万元)

是否续聘

三年

完成

24

56

部分完成标志性任务

24

0

延聘一年

未完成标志性任务

24

0

延期一年

完成任务

0

26

未完成任务

0

0

  备注:续聘者在校服务期为10年。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稿以及《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发送邮件至宁波大学人事处招聘邮箱:gkzp@nb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学校主页和科学网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水平证书和认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采用打分制,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由相关学院(研究院)邮件或电话告知。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人事处安中大楼403室;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叶老师。  

招聘岗位.docx
文件类型: .rar 902fde4b642846096dd04463bfe84a57.rar (145.21 KB)
  
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rar 3fa17c78e47f8f6a23c09b4fb27107aa.rar (12.04 KB)

  宁波大学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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