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6 17:28:15在线客服: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补充招聘公告

 

  2018年4月26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十八周岁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自身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四)符合用工岗位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5月4日。请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中:①jjfwjczx@szgm.gov.cn、②jjfwrent@szgm.gov.cn、③jjfwhuangs@szgm.gov.cn。

  (咨询电话:0755-21388262/21388802;联系人:任小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

  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只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笔试时验原件交纸质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已婚已孕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4,在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提供《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但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与岗位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四、面试及笔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考官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二)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内容为主观题。

  (三)时间及地点

  电话及短信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且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试用期

  对已确定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4月2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招聘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4.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5.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