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平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4 16:26:41在线客服:

   2018年温州平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8年4月24日讯: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其他: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流利,具备电脑基本操作技能;户籍平阳。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确认、面试、资格复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1、报名:请有意者于2018年5月11日前到平阳县统计局1706办公室(平阳大厦17楼,联系电话58199852)报名,携带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3、面试:经资格确认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政审合格人员,经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福利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2、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3、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