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舟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22:38:10在线客服:

   2018年舟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外招聘公告

  2018年4月20日讯:为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成立于1987年3月,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处级规格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招聘计划

  招聘市环保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编外)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因岗位需要,适宜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环保相关专业背景。目前正在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将取得的学历报考。

  (五)具备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运用技术和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有相关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的方法录选。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需填写《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要求报送word格式,填全个人简历、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并将下列报考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71955969@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3.本人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初审:2018年5月2日-5月3日,对报考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复审:2018年5月7日上午9:00。面试前,由本单位在市环保局4楼会议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安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证明,有参加过相关窗口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证明。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如果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超过1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筛选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5月8日前后,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2018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市环保局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32057,监督电话:0580-2067363。

  备注:年薪约4.2万元(包括公积金、社保等共1.5万元),外加窗口每季度考评奖共0.36万元,合计约4.56万元。其中,年底应预留0.2万元当作奖金。  

《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dffab70affc5e8f6010ca426fa7dbdad.doc (3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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