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8 09:32:37在线客服:

   2018年湖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2018年4月18日讯:因工作需要,湖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

  市医调委根据《湖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市政府28号令)于2009年设立,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接受市司法局、市卫计局共同管理指导。

  市医调委依法独立受理和调解市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以国家法律、政策、社会公德为依据,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客观事实,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职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医学或法学专业专科文凭,并有相应工

  作经历;

  3、年龄在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的男性;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相关规定;

  5、无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记录。

  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或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的从优,年龄也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邮箱:43070754@qq.com,报名邮件主题:姓名+专职人民调解;

  2、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截止;

  3、联系人:汪卫强,联系电话:0572-2113765;

  4、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二)考核

  经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组织开展考察。

  (四)体检

  依据考核结果结合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

  (五)录用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市医调委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二个月。

  (六)待遇

  正式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工资薪金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一金)

  (七)其他

  未被聘用者进入后备储备库,储备期一年,在储备期内,市医调委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择优聘用。

  附件: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

  湖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