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7 08:31:25在线客服:

   2018年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8年4月17日讯: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2名(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5.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嘉富苑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08室。

  联系电话:0763-378263联系人:陈小姐、钟小姐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前往现场报名,不得代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蓝底大一寸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人员应在通知时限内,凭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嘉富苑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08室;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资格证书。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5月上旬(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申论》,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免笔试,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见网站公告),每人限15分钟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考试结果在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年薪标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确定。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rar ea2d17de1a8867b22c04fdd51b54cb7e.rar (6.96 KB)
  
附件: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文件类型: .rar 1e05de5357dc787d1a8466cb4332f69c.rar (7.44 KB)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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