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6 10:53:43在线客服:

   2018年福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公告

  2018年4月16日讯: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8〕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招募方案如下:

  一、招募名额、岗位和服务期限

  2018年我市统一招募15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永泰、闽清两个县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其中永泰县5名、闽清县10名),详见《福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表》(附件2),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州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的福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38室);联系电话:0591-83216873(同传真),0591-83222371;联系人:张江波。

  3.报名材料:

  (1)登陆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交高校就业办,两份交报名处(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无需填写院系党组织及高校就业办意见)。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只需提供户主及报名者本人页)。

  (3)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6张(2张粘贴于报名表上,4张备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报名者是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上需注明未就业)。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