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4 16:56:05在线客服:

   2018年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2018年4月4日讯:现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境保护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防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境保护局。

  二、招聘岗位:防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6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范围: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等化学类相关专业;文秘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7.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防港市防城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通过E-mail、信函等方式报送报名表进行报名。

  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的形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fchb3253269@163.com。

  邮寄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慈爱路105号防城区环保局办公室,邮编:538021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8年4月18日

  联 系 人:黄晓婷

  联系电话:0770-3253269。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员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污普办公室组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普查员证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约30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3日

  附件: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