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3 16:15:36在线客服:

   2018年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8年4月3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基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编外人员,进一步夯实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基础。

  二、招聘的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

  三、岗位名称及要求

  (一)扶贫信息数据分析岗位

  扶贫信息数据分析岗位3人,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主要工作职责是参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分析运用建档立卡数据,撰写分析报告;参与扶贫信息相关调研和督导。

  (二)综合文稿写作岗位

  综合文稿写作岗位3人,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统计学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综合性材料撰写。

  (三)综合事务岗位

  综合事务岗位2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沟通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工作。

  四、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责任心强,热爱扶贫事业,职业道德良好,服从安排。

  (四)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须获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六)有在市直、县市区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

  在贵港人事网、贵港党建网站(www.ggdj.com.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取现场接收材料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 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东面三楼,联系人:冼峰 电话:0775-4567095)。

  3.报名材料: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4.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二)资格审核

  4月13日至17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核组开展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4月18日至20日,采用单独面试办法,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核组根据面试结果,进行讨论,综合分析择优确定初步聘用名单,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电话通知相应人员到岗参加工作。

  (四)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设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发现招聘人员不能适应岗位的,将不与以聘用。能胜任工作要求的,将与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2500元/月(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不含个人缴纳部分),食宿自行解决。

  未尽事宜,请与贵港市扶贫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冼峰,联系电话:0775-4567097。  

附件: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a5a5af64628257d1b7c8cdbcea014619.doc (41.50 KB)

  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