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08:48:20在线客服:

   2018年温州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公告

  2018年3月26日讯: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18年我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提前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 115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18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英语等级等条件,需于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一批及以上的,即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平阳县卫计局现场报名。二是招聘会报名,通过参加各地组织的人才交流会和各类院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2018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各项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自2018年4月9日至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招聘会报名需在各单位组织招聘当天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生监督大楼)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7-58111372。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卫计局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考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1.2018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q.xls
文件类型: .xls 6fe4794a4f79cb8a6e46193286de35b4.xls (17.50 KB)
2.2018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q.doc
文件类型: .doc 58249ec33c9097c033cb50e9df42c123.doc (2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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