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廊坊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2 10:47:48在线客服:

   2018年廊坊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3月22日讯: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培育、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经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面试、审查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在县城内有固定居所(有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物业费缴费收据)。

  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考虑:男性;中共党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证书的;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的(需要提供相应证书)。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二)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1日9:00至2018年3月25日17:00(具体时间是: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需带材料:应聘人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物业费缴费收据;应聘人员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件均需要携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3)填写《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报考社区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地点: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后院会议室(永清县府东街221号)。

  (二)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五)审查。

  审查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体检。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审查、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情况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及待遇

  1、聘用

  经审查、体检合格人员,到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待遇

  与永清县城区街道在职社区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