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青羊区卫计系统考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09:17:02在线客服:

   2018年成都青羊区卫计系统考核招聘公告

  2018年3月19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成都市青羊区卫计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考核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应聘或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类疾病等)。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2:00。

  网上缴费: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4月12日至4月14日。

  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

  2. 现场报名: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中级职称及以下岗位(附件中序号1-17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2)现场报名:报考高级职称岗位(附件中序号18-21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青羊区卫计局(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9楼1902)。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合格后现场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8年青羊区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现场报名考生(附件中序号18-21岗位)在现场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到青羊区卫计局报名即可。

  网上报名考生(附件中序号1-17岗位)采取以下报名程序:

  1. 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 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青羊区2018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对照岗位条件相关的情况,如实相应填写在报名信息各栏及附加信息栏,在“最高学历”栏务必在填写学历后注明是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资格审查。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由青羊区卫计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

  4. 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8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青羊区卫计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一)报考中级职称及以下岗位(附件中序号1-17岗位)

  面试开考比例:中级及以下职称岗位(附件中序号1-17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放宽直至1: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后组织面试;无法合并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无法合并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者方可进入体检。

  (二)报考高级职称岗位(附件中序号18-21岗位)

  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报考中级职称及以下岗位(附件中序号1-17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高级职称岗位(附件中序号18-21岗位)的应聘人员,无须参加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考核。应聘人员参加原件校验并合格后方能取得面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请考生于2018年5月7日前登录青羊区人社局和青羊区卫计局网站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其中笔试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

  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系在编者,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学校出具报考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青羊区人社局和青羊区卫计局网站公布。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为等额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青羊区人社局和青羊区卫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经正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人员,应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单位需与其约定不少于6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转正定级。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其报到时应交验的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青羊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青羊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6272201

  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6267370

  青羊区卫计局咨询电话:86268536

  招聘信息公布相关网站:

  青羊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机构名录-青羊区人社局” (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bm_index.shtml)

  青羊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机构名录-青羊区卫计局”

  (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bm_index.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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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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