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大邑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15:52:10在线客服:

   2018年成都大邑县教师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3月13日讯:为引进高素质教育人才,补充师资,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我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幼儿园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技工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共计7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8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8年8月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见《2018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2:00。

  网上缴费: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4月12日至4月15日。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报考岗位: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招聘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则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在2018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2018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8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8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2018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8年4月12日至4月1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比例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4月13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星期天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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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加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8年3月18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年4月3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8年4月27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2018年5月15日

  3.原件校验地点:人社局9楼会议室

  4.原件校验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往届生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③《2018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8年5月17日进行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5月18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本次面试以说课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幼儿园教师、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和大邑县技工学校的烹饪专业教师、汽车专业教师、机械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面试考核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4.面试方式:说课、现场答问等。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内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非在编在职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五)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大邑县教育局监察室028-88220201

  大邑县人社局监察室028-8828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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