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6 13:49:00在线客服:

   2018年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3月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职位

  选调范围:面向全国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选调职位(岗位):

  1.文字岗位科员2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身份,已经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

  2.《今日湘潭》编辑部文字岗位科员2名,具有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身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单位干部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4.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考试公告时间为准)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尚未转正定级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5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13楼1310室)。

  3.报名资料:《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事业编录用<聘用>审批表、列编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务的材料(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发表的文章)。

  4.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到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13楼1310室报名。

  ②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拍照或扫描发至电子邮箱:379145186@qq.com并主动与我室进行联系确认。

  ③报名联系人:谭娟13973298903、李坚18673209955;办公电话及传真:0731-58583159。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笔试

  笔试测试文稿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为3: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计分方法为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分实地考察和工作考察。实地考察:通过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工作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考察时间1个月。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相关网站和我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拟调入对象。一经调入,需与调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年限承诺书。

  (九) 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将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的;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1.《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件类型: .rar a26cb408c6828b6eae2aea16125847b9.rar (12.81 KB)

  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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