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冈市蕲春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11:52:36在线客服:

   2018年黄冈市蕲春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2018年3月5日讯:蕲春县公安消防大队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人,驾驶员1人,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消防文员及驾驶员各1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二)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有消防文员工作经验者可以放宽户籍)。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35周岁之间,消防文员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WORD、WPS、EXCEL等软件的操作使用,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驾驶员需持有C1以上驾照(会熟练驾驶手动挡小车),2年以上驾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7、本人、直系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正在服刑的;

  8、不服从军事化管理的,在工作学习中有重大泄密问题;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

  (一)消防文员,在蕲春县消防大队工作,主要从事消防监督辅助执法、消防宣传、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运用、消防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消防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相关规定。

  (二)驾驶员,在蕲春县消防大队工作,主要从事大队行政执法车辆的驾驶、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蕲春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通过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的方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录用后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消防  大队正式安排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培训期),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定级定档,逐年增长。

  2、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3、人员录用后,提供制式工作服装,提供食宿,工作时间与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保持一致,节假日、双休日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形

  由蕲春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考的形式进行。

  七、报名要求

  1、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10日。

  2、要求: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3、地点:蕲春县公安消防大队(蕲春县蕲春大道与南阳三路交汇处) ,咨询电话:0713-7210299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