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6 08:35:16在线客服:

   2018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公告

  2018年2月26日讯: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朝政办发〔2015〕134号)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为使招聘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计委全程参与。

  一、报名资格

  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市中心医院与市二医院仅可择一报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4、本科阶段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因执业要求,报考临床、医技岗位考生报名时应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考试分数合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1983年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1978年以后出生)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此前已被我市辖区内公立医院聘用的人员

  海外高校毕业生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在朝阳市人社局、朝阳市卫计委、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2、本次公开招聘可以现场、电话、微信形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自行填写并打印《2018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电话或微信报名人员请将《2018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发至renshike3304@126.com邮箱。

  3、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日到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地址:行政楼4楼)接受资格初审,进行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考生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全国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本科、研究生)、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或《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时间、形式及成绩公示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3日8:00—17:00。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总成绩100分,录取设定60分为最低分数线。如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予录取。

  【面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经面试考核后,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拟聘岗位、成绩、排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体检程序。

  五、聘用与管理

  1、对于符合我市即将出台朝阳市引进人才政策措施吸纳范围内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经考核后直接录用、硕士生经面试答辩+考核后录用。录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通过考核阶段的拟录用人员,在入职前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3、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中心医院人事科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4、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计委等上级部门备案,签署试用期合同,进入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与录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5、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6、凡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以公告、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电 话:0421-2807613

  微信号:18040158885

  邮 箱:renshike33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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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中心医院

  2018年2月2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