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4 16:42:52在线客服:

   2018年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公告

  2018年2月24日讯: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6〕95号)要求,乐安县人民政府决定聘请3-5名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一、法律顾问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同等条件在本县律师事务所执业者优先,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良好体质和心理素质。

  6、每位律师限聘2个业务口,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范围、业务口划分、报酬及考核办法参见《乐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8年3月1日前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向乐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注明应聘服务业务口)、律师事务所简介、相关证照,以及拟推荐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个人简历、相关证书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县政府法制办 杨先生 13879473600

乐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实施方案x.rar
文件类型: .rar 8d922a9e61bac45c196d4831447e0ae9.rar (8.40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