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4 09:01:12在线客服:

   2018年宁波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招聘公告

  2018年2月24日讯: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其中综合文字岗位1名,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2、宁波城区有相对固定住所,身体素质良好,性别不限,年龄42周岁以下(截止1976年2月28日);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综合文字岗位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所需资料:

  (1)《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二份;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详细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1301办公室。

  咨询电话: 55889163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3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约300元)。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rar c3b359dcf66da688575878fd219cf269.rar (7.92 KB)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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